
點贊有風險
1、對於此類營銷中的商品質量、服務保障等,目前尚未形成完善的監管機制,若消費者遭遇虛假營銷,易陷入維權困境。
2、商家以物質利益誘惑網友點贊支持自己的活動或產品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屬於不正當競爭。
3、網友在不知產品質量的情況下,為一己私利,拉朋友點贊、網上買贊,幫企業誤導他人,可能涉嫌違法。
華西都市報記者羅提
在朋友圈轉發一個甜品店公眾號文章,收集30個朋友點贊,就可獲得一份蛋糕,這樣的微信集贊營銷走到頭了。
今天(6月9日)起,微信將封殺公眾賬號集贊行為,發現四次集贊行為將被永久封號。這也是自今年4月封殺“商家誘導分享行為”以來,微信再一次對商家“誘導分享”採取行動。
對於此次封殺點贊營銷的原因,微信方面表示:部分商家無視平台規則和用戶體驗,屢次利用朋友圈“集贊”,甚至出現預付郵費欺詐、騷擾用戶現象。事實上,點贊背后,蘊藏著灰色產業鏈,商家通過點贊送禮做營銷,涉及虛假宣傳,容易引發糾紛。業內人士表示,針對這些營銷方法,還缺乏有效的監管渠道,要謹防“忽悠”。
出手:
公眾號集贊4次
將被永久封號
前不久,成都白領小張在朋友圈看到,有朋友轉發了一個甜品店的公眾號文章,並寫明“請小伙伴們支持我,集滿30個贊咱就有蛋糕吃”。
出於幫忙,小張毫不猶豫地點了一個贊,並好奇地點開公眾號文章,發現全是商家的甜品圖片展示。文章還稱,轉發到朋友圈,集齊30個贊,截圖發給商家,就可獲得一份47元的蛋糕。於是小張也復制了朋友的行為,心甘情願地幫商家做了一回推手。
朋友圈還是生意圈?對於越來越多的朋友圈點贊營銷,6月6日,微信平台公布了微信整頓公眾號集贊行為處理機制,微信公眾號累計發現一次有集贊行為的,將被封號7天﹔累計發現兩次有集贊行為的,將封號15天﹔累計發現三次有集贊行為的,將封號30天﹔累計發現四次有集贊行為的,永久封號。6月9日起微信將採用技術+人工舉報方式對“集贊”行為進行全平台清理和規范。
提醒:
個人用戶
不要分享營銷鏈接
從今年5月起,微信朋友圈就開始流行集贊營銷。對此,微信方面稱,“集贊有獎”的分享行為屬於“誘導分享”行為,根據微信公眾平台的服務協議,這是違規的,建議用戶個人不要分享相關鏈接,最好不要參加此類活動。
不過,對於個人用戶集贊行為,微信並未透露是否予以處罰。之前不少用戶在朋友圈發起點贊活動,隻要有朋友點贊,就說出第一次接觸初印象,風靡一時。業界人士認為,這種個人點贊行為不涉及商業營銷,反而有利於增強微信活躍度,微信應該不會加以干涉。
原因:
影響用戶體驗 出現欺詐現象
對於封殺集贊營銷的原因,騰訊微信公共平台公告稱,部分商家無視平台規則和用戶體驗,屢次利用朋友圈“集贊”,甚至出現了預付郵費欺詐、騷擾用戶現象。
早在今年3月,就有媒體報道說,微信朋友圈上一條集贊贏港澳四天三夜游的消息被廣泛傳播,該微信號稱隻要消費者集齊28個贊就贈送港澳4天單人游。但當白領林小姐集齊38個贊得到一張港澳游貴賓券后,興沖沖趕到深圳,卻上了購物團的“賊船”。據報道,經營此類貴賓券業務的旅行社,多為未注冊或非持牌旅行社,一旦需要維權,困難重重。
事實上,作為社交平台的微信,雖然自身已引入電商服務,但在公眾號和營銷號的管理方面,對於處理消費者投訴、商品質量管理等,尚未形成完善的機制,通過微信營銷購買產品或服務,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易陷入維權困境。
此外,某網站的一項調查顯示,反對微信營銷的網友超過大半,支持者不足兩成,原因主要是刷屏騷擾、信息安全隱患和維權艱難。在這一次封殺“點贊”營銷之前,騰訊已經兩次對公眾號的誘導分享營銷進行過規范。
去年底,騰訊曾對公眾號誘導用戶分享行為作出懲處限制,稱反對不正當利用公眾號群發消息的功能破壞用戶體驗的行為,如通過獎勵誘使用戶進行分享、強制要求分享至朋友圈即可查看等行為。
今年4月4月,微信又發布《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范》,提出禁止以獎勵等其他方式強制或誘導用戶將消息分享至朋友圈等。
成都商家
封殺在意料中
希望騰訊一碗水端平
“5月中旬,我就感覺集贊營銷做不長。”6月8日,成都一位餐飲老板李先生向華西都市報記者表示,對於微信封殺集贊營銷,他並不感到意外。
“4月份微信出台的公眾賬號規范,其中一條就是打擊誘導分享,比如你承諾給微信用戶好處,讓他在朋友圈分享你的內容這樣的行為。”他說,集贊營銷其實就是典型的誘導分享。
李先生認為,從商家的角度來看,集贊營銷是你情我願的事,用戶也能撿到便宜,即使是沒得到好處,也不會有實質損失,但微信可能會考慮到有些商家不兌現承諾,容易引起糾紛,給微信平台帶來麻煩。這其中的關鍵在於,“其他商家搞營銷,搞得再好,對騰訊沒好處啊。微信自己不也做朋友圈營銷嗎?新年搶紅包都是朋友圈朋友群帶火的。”
“微信自家搞營銷我們沒意見,畢竟是他自己的地盤”,李先生說,“但希望對騰訊平台以外的商家都能一碗水端平,不要有的能做有的做不了,讓我們覺得審核不公平。”
業內觀點 廣告泛濫 影響微信商業生態
“微信內部對微信的定位和發展方向真的很明確,並且執著得像處女座”、“微信是在堵而不是疏,別低估營銷號的智商,一定會有變種出現的”、“說白了,商家還是抓住了國人愛貪小便宜,總想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心理”……
微信封殺集贊營銷條例一出,網上議論紛紛。據悉,集贊營銷只是朋友圈營銷的一種,其他形式的營銷還有轉盤算命游戲、心理測試等。此外,微軟小冰借智能聊天機器人推廣搜索引擎,其實也是一種朋友圈營銷,就在上周騰訊也毫不顧忌微軟的臉面,將微軟小冰掃地出門。
“騰訊很明白微信的本質是社交平台,而且是一種強關系社交平台,微信真正的商業生態還沒有培育成功,如果現在就讓商業廣告及其它商業行為在上面泛濫,這隻會讓微信過早地夭折”,有業界人士如此評價說。
律師說法 集贊有風險 點贊須謹慎
律師丁興認為,商家的“集贊”行為,類似於合同法當中的懸賞廣告。也就是說,商家以微信公眾號發布這樣的消息,構成合同法意義上的要約,就構成了合同法意義上的承諾,有要約有承諾,雙方就構成了一個合同關系。
據記者了解,目前微信對於以企業名義申請的公眾賬號要求先經過工商等第三方資格認証﹔但對於個人申請的公眾賬號,無法進行資格認証,一些不良商家因此“鑽空子”。
河北明杰律師事務所王惠民律師認為,商家以物質利益誘惑微友點贊支持自己的活動或產品的行為,侵犯了微友和消費者的知情權,違反了消法規定,屬於不正當競爭。微友在不知商家產品質量的情況下,為一己私利,拉朋友點贊、網上買贊的行為,幫企業誤導他人,也屬於違法行為。
有業內人士表示,針對這些營銷方法,目前廣告法等相關法規並未涉及,相關部門也缺乏合適而有效的監管渠道,一定要擦亮眼睛謹防“忽悠”,“集贊”有風險,點“贊”須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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