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常態下,我國經濟如何“轉方式調結構”,尋找新的經濟增長點成為關鍵。信息消費作為增長迅猛的新興領域,正處於全新發展時期:一是居民消費結構持續優化的升級換擋期。我國人均GDP達到7485美元,處於上中等收入國家水平,消費內容和結構不斷優化,高技術創新類服務和產品成為消費演進升級的重要方向。二是互聯網泛在應用與深度融合的創新凸顯期。信息通信技術在經濟社會各領域深度集成應用,催生互聯網金融、電子商務、O2O等新興業態,加速創新供給,激活潛在需求,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局面。三是新常態下全面繁榮信息經濟的戰略機遇期。2014年總量突破16萬億元,佔GDP比重超過26%,信息經濟全面發展為信息消費提供了穩定增長保障和全新戰略生態。
2014年,我國信息消費量質齊升,規模突破2.8萬億元,同比增長25%,為同期GDP的3.4倍。手機、電腦等六類主要終端信息產品消費規模為1.5萬億元,同比增長21%﹔語音、數據接入、信息服務和軟件等四類主要信息服務消費規模為1.3萬億元,同比增長33%,信息服務消費增速顯著高於信息產品消費。信息消費成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的有力支撐。2014年天貓“雙十一節”交易額達571億元,相當於全國每人在這一天花了42元﹔共產生了2.78億個包裹,連起來能繞地球兩圈。我國中西部人民群眾更多通過手機方式接入互聯網,參與到信息消費當中來。又比如,手機打車軟件不僅改變了傳統的租車模式,更是催生了新增消費,為出租車司機帶來了30—50%的新增收入。據統計,2014年信息消費對當年GDP增長直接貢獻達到0.8個百分點,佔同期GDP增速的九分之一,間接拉動國民經濟產出超過1.2萬億元﹔對全社會生產效率提升的作用達到38%﹔直接貢獻新增就業崗位165萬個,間接新增就業崗位395萬個。
2015年,信息消費規模預計突破3.4萬億元,同比增長20%。呈三方面階段特征:一是用戶升級。用戶加速向光纖、4G等高帶寬接入遷移,智能手機用戶滲透率將達到70%。二是服務升級。信息服務需求從話音轉向數據業務,4G應用促進移動互聯網流量爆發式增長,戶均月流量將達330MB,同比增長60%。4G月戶均月流量逼近1000MB,僅為美國1/4,潛力巨大。每MB一毛錢,同比下降23%。三是結構升級。信息服務消費對信息消費的貢獻率兩倍於信息產品消費。
語音時代催生基礎電信企業、華為、中興崛起,消費互聯網時代催生百度、騰訊、阿裡、小米、京東等互聯網企業崛起。我國進入了消費互聯網與產業互聯網交織並進的時代,信息消費內涵和外延快速擴展。手機、智能終端等信息產品擴展到可穿戴設備、智能家居、智能機器等新型網絡化、智能化產品。產業互聯網時代,一批具備線上產業生態整合能力的數據驅動型企業將成為新的產業領導者。
為進一步擴大信息消費,提五點建議:
一是進一步簡政放權,激發信息消費市場活力。對現有涉及信息消費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評估清理,最大程度縮小審批范圍,並大力推行“陽光審批”。積極鼓勵創新,出台更多支持互聯網創業的財稅優惠政策,培育產業互聯網的領導者。加快電信市場改革和開放,放開競爭性環節的市場准入,鼓勵更多的民營資本進入電信市場領域,同時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進三網融合,加快電信和廣電業務雙向進入。
二是加強信息基礎設施演進升級,夯實信息消費網絡基礎。建議進一步加大對“寬帶中國”戰略實施的指導力度,推進光纖寬帶、4G網絡的部署升級,讓廣大人民群眾享受寬帶所帶來的便利。加快落實電信普遍服務補償機制,加大公共財政對農村和中西部地區寬帶發展的支持,建立解決數字鴻溝的長效機制。
三是推動大數據等新技術的廣泛應用, 加速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金融危機后,各國都重新審視制造業在國民經濟當中的支柱作用,特別是德國提出了工業4.0,其本質就是制造業的智能化和信息化。政府應加快促進產業融合創新,培育新型消費新熱點,推廣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新業態,推動雲計算、數據中心的規模化、集約化發展。在制定相關產業政策時,要堅持以市場為導向,打通產學研用之間的鏈條,消除現有政策障礙。
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突破核心技術,積極“走出去”。電子信息產業事關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大局,應繼續加大對集成電路、芯片、操作系統等核心技術突破的財政支持和政策引導,用好集成電路發展基金,千方百計在短時間內實現趕超。建議像支持高鐵、核電“走出去”一樣,注重從國家層面進行銜接,利用政府間合作以及國家領導人之間的高層對話等機制,支持我國4G標准TD-LTE國際化,特別應加快在一些通信基礎設施比較落后的發展中國家進行戰略布局,尤其是在“一路一帶”國家中搶佔先機。
五是推進相關領域立法,營造安全有序的信息消費環境。加快《電子商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法工作,建立網絡信息服務、網絡交易行為、產品以及服務質量監管體系,推進電子商務市場可信交易環境建設。提升信息安全監管能力和系統安全防護水平,加強對網絡信息安全和個人信息的保護,同時加大對利用網絡進行的商業欺詐、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發布虛假廣告、非法買賣個人信息、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推動《著作權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修訂,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和管理,並針對個人信息保護、政府數據開放、跨境數據流動等領域,加快依法監管進程。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