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格力電器副總裁陳偉才連續多年關注電信詐騙,他介紹,電信詐騙愈演愈烈,呈現“打不勝打、防不勝防”的高發態勢。據公安部統計,2014年全國發案40余萬起,群眾損失107億,比2013年的30余萬起、100億分別上升33%、7%。他建議通過將買賣銀行卡入刑等手段來防止電信詐騙。
改號碼電信詐騙難破案
陳偉才介紹,當前的電信詐騙主要分兩類:一是以大陸人為主的地域性詐騙團伙,如“猜猜我是”、“我是你領導”、“機票改簽”等,此類金額少,易破案,易追贓。
二是以台灣人為頭目的犯罪集團,多以“法院傳票、信息泄露、涉及洗錢”,使用改號軟件偽裝成政法機關辦公電話,冒充警察、檢察官、法官,假冒“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中的通緝令,實施跨國境詐騙。個案超十萬的基本是該類所為,將全國90%的騙款收入囊中。
台灣近10萬人專騙大陸人
陳偉才介紹了一個電信詐騙的案例:去年3月,鄭州某公司財務經理張女士被改號為中山市公安局的電話所騙,分兩次將個人和公司的全部資金3866萬轉給“安全賬戶”。個案損失再攀新高。
偵查發現,該案使用了3607張銀行卡,涉及大陸17家銀行,由於資金龐大,頭目雇佣5個洗錢轉賬團伙,歷時20小時瘋狂取款,涉及台灣26家銀行,797台取款機。
公安部統計,我國每年約有80多億元的詐騙贓款在台灣取走,由於兩岸法律制度差異,多年來僅追回12.7萬元。
台灣警方介紹,目前台灣有近10萬人,以面向大陸實施改號電話詐騙為生。
建議被騙資金原路返還
陳偉才建議,要盡快依法、公正、公開判決廣州、深圳兩起因改號電話被詐騙的民事訴訟案。他認為電話用戶與運營商簽訂了服務協議,用戶交付來電顯示費用,運營商就應按電信條例的要求提供准確的來電號碼。因改號來電受騙,運營商應負民事賠償責任。
作為全國首例,社會普遍關注。成功的判例,才能促使運營商落實工信部提出的源頭攔截境外改號電話的要求,才能迅速扭轉電信詐騙持續高發的態勢,早一天判決就少一批群眾受騙。
同時,他建議建立電信詐騙凍結資金“原路返還”機制。因為在一些案件中,盡管公安機關凍結了一批贓款,但由於案件未破而無法返還給受害人,受害群眾對此意見很大,僅福建就凍結五千多萬元,而銀行一直以未見到判決書為由,不予返還給群眾,引起不少上訪事件。
此外,他還介紹,刑法規定買、賣偽造的銀行卡屬於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但這隻能處理偽造的而不能處理真實銀行卡的買賣行為。建議將買、賣銀行卡入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