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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禁止16歲以下學生使用智能手機,管用嗎?

江東洲 劉 昊
2019年02月15日07:53 | 來源: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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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立法禁止16歲以下學生使用智能手機,管用嗎?

  “應盡快立法禁止16歲以下少年使用智能手機。更不允許將智能手機帶入校園。”近日,一篇政協委員提出建議的報道在網上炸開了鍋!關於青少年玩手機的危害的話題再次引起社會熱烈討論。

  話題源自海南省政協委員、海南師范大學地理與環境科學學院院長趙志忠提交的《關於立法禁止16歲以下中小學生使用智能手機的建議》。趙志忠認為,智能手機進校園與網吧進校園無異,導致很多中小學生沉迷於網絡游戲、電子小說、網絡社交等,學生在課堂上往往心不在焉,學習效果極差。中小學生過早使用智能手機,其危害程度遠大於其帶來的方便,智能手機的校園管理已成為中小學的普遍性難題。

  孩子喜歡 家長擔憂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教師魯娟,家有女兒讀小學4年級,兒子上幼兒園,對趙志忠的擔憂表示理解。她說,現在學校正放寒假,很多家庭都會出現一種現象,就是孩子經常會瞅著家長是否把手機閑置一邊,看到了即拿過來玩。如果家長不進行約束,孩子基本上不會主動歸還。

  “不建議中小學生攜帶智能手機入校園。”海口中學初中部教師彭海明說,智能手機給學生帶來的負面影響應引起社會重視。一方面學生自控力不強,容易過度使用手機。比如課堂上,或者住宿生半夜使用手機玩游戲,分散學習精力,嚴重影響學習。另一方面,智能手機能上網,網上內容良莠不齊,影響學生心智成長。

  “立法禁止16歲以下中小學生使用智能手機還是過於簡單和樂觀了。就算是立法了,學校有了管理依據,但是孩子回到家裡怎麼辦呢?”魯娟認為,家長和監管人的責任更甚於學校。

  疏勝於堵 限勝於禁

  “試問家長們,你們和孩子們分享了什麼心得,溝通了什麼快樂,理解了他們的網絡語言嗎?你知道他們聚集的社交APP都在談論什麼嗎?如果都不知道,那麼請不要完全歸罪於智能手機。未來一定是無所不在的信息時代,落后的是家長的觀念。”從事互聯網軟件開發的海南慧多能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胡瓊認為,單純禁止孩子們玩手機會引起孩子們巨大的對抗和逆反心態,達不到想要的效果。

  “在信息技術無所不在的今天,堵塞和阻止孩子們接觸手機一定是徒勞的。”胡瓊說,家長們擔憂的手機不健康內容和非法網站、APP,這是國家治理網絡大環境的問題,現在國內外都在極力打擊,無良內容在網絡上的生存土壤越來越小。父母們不應對孩子們玩手機談虎色變。時代在變化,父母們也要跟上時代的步伐。

  “應理性看待青少年使用智能手機。使用者通過智能手機訪問互聯網,可以連接海量的資源,這些資源包括大量未成年人的學習資源,是未成年人學習和了解世界的一個重要窗口。當然,使用智能手機也可能會接觸到一些有害的信息,網絡監管部門要加強內容審核或過濾,但不能因噎而廢食。”長期關注青少年犯罪的海南外經律師事務所律師郭俊認為,立法禁止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使用智能手機缺乏相關的法理基礎。法律禁止的是社會危害性較大的行為,未成年人使用智能手機遠未達到社會危害性較大的程度,法律是嚴肅的、謙抑的,沒有合理的理性基礎不可隨意立法。郭俊建議,立足現實,疏勝於堵,限勝於禁。

  緊跟時代 因勢利導

  “加強網絡環境淨化,教育機構以規范性文件適當限制引導青少年正確使用智能手機。”這是眾多受訪者給記者提供的觀點。

  “教育引導也要關愛尊重孩子們的社交需求和娛樂需求。家長的引導作用大於任何法律作用。”魯娟說。

  “許多學校已經啟用‘翻轉課堂式’教學模式,效果很好,很受孩子們歡迎。”彭海明說。

  彭海明所說的“翻轉課堂式”教學模式,是指學生通過互聯網去使用優質的教育資源,不再單純地依賴授課老師去教授知識。老師更多的責任是去理解學生的問題和引導學生去運用知識。

  “翻轉課堂式”教學模式變得可行和現實,是互聯網的普及和計算機技術在教育領域應用的生動案例。

  “其實對於孩子玩手機的恐慌是父母們對於互聯網技術手段缺乏了解和認知。我們完全可以很好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對孩子們進行引導。”胡瓊說,比如通過運營商或家用智能無線路由器掌控手機的流量和去向可以了解孩子在干什麼,因勢利導。如果市場需求足夠大,很多技術公司和服務公司完全可以在類似技術上投入開發。

  (科技日報海口2月14日電)

(責編:趙超、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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