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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国内漫游费伴随消费者老去

2015年05月22日08:32  来源:信息时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别让国内漫游费伴随消费者老去

  粗略统计,我国移动漫游费一年收取上百亿元。近年来,手机用户与通讯运营商频频因高额漫游费用发生纠纷。《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一方面,从技术层面来说,已收取20余年的国内漫游费目前成本已“几乎为零”,运营商却仍在收取;另一方面,尽管运营商多次调降收费,但在个别国家,中国旅客的漫游通话收费标准仍动辄每分钟高达三四十元。

  手机漫游费属于“九零后”,源于1994年原邮电部发布的《关于加强移动电话机管理和调整移动电话资费标准的通知》。按当时的规定,用户在异地漫游状态下,运营商向用户收取自动漫游通话费。21载过去了,我们的通迅早已进入3G乃至4G时代,移动漫游费已变得几乎没有任何成本,但这项收费依然雷打不动,伴随着许多消费者慢慢变老。

  信息产业部若干年前就已明确规定,要逐步降低和取消漫游费,但直到今天,运营商们全都寸步不让,因为漫游费已经成为他们维护暴利的重要手段。据此,大多数观点都认为,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才能倒逼不合理资费的下降或取消。

  打破垄断,固然能让消费者得到实惠,但是光靠破除垄断,是远远不够的。笔者认为,在打破垄断的同时,还要动用法律武器。

  欧盟在管理电信资费上打出的一套法律组合拳,应成为我国学习的榜样。欧盟第一个手机漫游费限价法规,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在该法规实施一年零两个月后,漫游通话费有了大幅度下降。紧接着,欧盟委员会在2008年9月又提出手机漫游费限价新法规议案。该法案在2014年4月经欧洲议会表决,以压倒性多数投票通过。根据该法案,2016年起欧盟28个成员国将取消漫游费。

  欧盟涉及国家众多,可以预见其电信市场变革的难度,要远远大于中国。显然,欧盟多次强行用立法方式干预的做法,让已习惯“市场主导”的国人大开了眼界。

  现在的情况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尽管其中包括了电信资费下降的具体意见,但这仅是宏观性指导意见,既没有强制性,也没有时间表与路线图。

  如果我国也能借鉴欧盟做法,动用法律手段,向不合理的电信资费“宣战”,那么困扰国人21载的手机漫游费就不再是“人神共愤”。所以,我们呼吁相关管理部门与立法部门,通过立法控制的方式,先给国内各通信运营商几个月降低资费的“自律期”,如果没有效果的话,再推出强制限价措施,同时辅以打破垄断的市场化改革,最终迫使成本“几乎为零”的国内漫游费取消。

(责编:孟哲、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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