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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转售业务正式商用,意味着什么?

2018年05月03日08:18 | 来源: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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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权威解读丨移动转售业务正式商用,意味着什么?

  2018年4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正式商用的通告》。随着正式商用的启动,移动转售业务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首先,转售企业将加大投入,注重创新发展和价值提升,提供差异化、多样性产品,提升品牌内涵及服务品质。其次,物联网将是转售业务的另一个增长点。第三,挂牌、上市、股权合作、并购等合作方式将把竞争引向更高层次。

  权威解读

  通告的意义和影响

  4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正式商用的通告》,标志着移动转售业务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移动转售业务经过四年多的发展,总体上态势良好,风险可控,正式商用条件已经成熟。

  移动转售业务正式商用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电信业推进改革发展的重大措施,将会进一步增强行业发展动力,激发业务创新活力,为广大电信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更好的服务。

  正式商用通告发布,使得42家试点企业面临“大考”。通过“大考”获得政府主管部门认可,拿到正式经营许可,可为企业继续发展创造良好口碑,为后续扩大融资规模、加大资源投入、加快发展创造更好条件。在2年的试点延续期内,如果不能通过“大考”,就要退出市场。正式商用通告发布后,新企业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进入移动转售市场,市场主体会增多,竞争的水平和层次会进一步提高。移动转售业务会步入正常化发展轨道。

  正式商用通告与试点方案的主要区别

  移动转售业务正式商用通告与试点方案相比,有以下变化:

  取消了经营主体资本属性的限制 移动转售业务试点仅向中资民营企业开放,正式商用还面向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对外资开放移动转售业务属于我国WTO开放承诺之一,正式商用政策体现了我国政府遵守国际规则,信守承诺,坚持改革开放的大思路和大格局。对现有试点企业而言,融资范围扩大,包括引入外资股东都可按照规定和流程申请。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移动转售业务经营许可,需要遵循《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等政府文件规定的准入程序,满足相应的准入资质和条件。

  开启了新企业进入的大门 正式商用通告的发布,为有志于从事移动转售事业、符合资质要求的新企业提供了政策机遇。新企业申请,还是要先与基础电信企业签订商业合同。考虑到目前每家基础电信企业都与十几家以上转售企业开展合作,基础电信企业选择新的合作伙伴的标准将会更加严格。

  丰富了转售业务范围 正式商用通告首次提出,鼓励转售企业在确保落实行业卡实名登记和网络安全的前提下,发展物联网行业应用等新技术新应用,基础电信企业应积极为转售企业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技术支持,做好网络等支撑保障工作。这表明政府主管部门允许和支持开展物联网业务转售,鼓励转售企业走创新驱动发展的道路。

  构建了更加完善的生态环境 再次强调了批发价调整的对标基准,基础电信企业给予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应低于基础电信企业同类业务平均业务单价(或套餐价格),基础电信企业应该切实执行,否则也存在违规被追究责任的可能。正式商用通告,在专用码号资源分配和数据开通、用户日志留存、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治理、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等方面基础电信企业对转售企业提供支持的责任和义务,也都做了明确规定。

  强调了网络和信息安全责任 早在2016年11月工信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已明确将实名制管理要求落实、通讯信息诈骗公安机关通报重大涉案情况、用户投诉举报问题突出情况作为移动转售试点企业发放正式经营许可的一票否决项。在正式商用通告中,再次加以强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试点企业,取消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资格。已获得正式牌照的企业,可依法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转售企业必须一如继往地切实履行用户实名登记、垃圾短信与骚扰电话治理、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等要求,承担信息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政府主管部门在网络和信息安全方面依然会严格监管,转售企业必须苦练管理内功,确保长治久安,不能在拿到正式经营许可后放松要求。

  明确了转售企业退出机制和流程 除了转售企业因自身经营不善自愿退出市场外,基础电信企业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终止合作、转售企业发生重大违规被政府依法取消经营许可时,转售企业都必须退出市场。市场退出时,要确保用户知情权,妥善处理用户预付费返还。用户权益保护是贯穿市场退出流程的准绳和核心思想。

  提出了风险防范的具体要求 不仅基础电信企业与转售企业的商业合同中要约定转售企业市场退出的触发条件、处理流程和责任划分,转售企业与用户之间的用户服务协议也要约定转售企业退出市场时的预付费返还、争议解决等善后处理方案。正式商用通告指出,用户预存款要专款专用,严禁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及借贷。

  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试点企业提供了整改通过的可能 在试点期间无违规违约行为的优秀企业,预计会很快拿到正式商用经营许可。对试点期间在用户实名登记、垃圾短信与骚扰电话治理、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等方面出现重大违规、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在2年试点延续期内如能整改通过,亦能拿到正式经营许可。移动转售业务是新生事物,有些转售企业历史上无通信运营经验,出现问题在所难免。正式商用通告,设置了2年的试点延续期,体现了政府主管部门的包容和实事求是的精神。

  (中国信通院规划所 许立东)

  记者观察

  守得云开见月明

  ----写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正式商用之际

  4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正式商用的通告》。5月1日起,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由试点转为正式商用,符合条件的民营、国有和外资企业,都可以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这意味着,经过四年多的试点,虚拟运营商,也就是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将获得正式商用牌照。

  《通告》在公布了正式商用牌照申请机制的同时,对虚拟运营商关心已久的批发价格、码号资源配置、物联网发展以及退出机制等热点问题均做了十分详细的规定,正如业内人士所言,本次《通告》的发布,对于虚拟运营商而言,堪称久旱逢甘霖。四年多以来,虚拟运营商从高调入局,到品牌危机,再到卧薪尝胆、励精图治,如今终于等来正式商用,可谓是守得云开见月明。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虚拟运营商经历了风雨,承受了各种压力,但必须承认的是虚拟运营商的出现,给我国电信业的进步带来了不少动力,创新是最大贡献,成绩是最大主流。四年多来,虚拟运营商在业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尝试,为电信市场带来了“鲶鱼效应”,促进了电信行业整体资费降低和服务水平提升。

  虚拟运营商紧密契合移动宽带时代的客户需求,突破基础运营商的传统资费模式,依托IT支撑系统建设的后发优势,在个性化定制、多用户共享套餐、话音流量互转、流量不清零等方面不断进行“微创新”,并推动行业整体资费设计思路变化。目前个性化定制、流量不清零、流量结转与分享已经成为电信行业的标配。

  虚拟运营商进入通信领域后,对自身的定位相当清晰——尽量不与三大运营商在公众通信市场进行直面竞争,而是立足在渠道资源、用户资源、业务资源、技术资源等方面的自有优势,把原有业务与移动通信业务捆绑销售,为细分市场提供从健康服务、娱乐服务、购物特权到企业办公等多方位的特权服务。部分虚拟运营商以搭配外接设备、销售国外本地SIM卡或者通过虚拟SIM卡技术等手段开展业务。部分虚拟运营商将移动通信业务与可穿戴设备等智能终端捆绑,开辟儿童、健康、游戏等热门细分市场。还有虚拟运营商纷纷创新销售模式,通过一次投入、永久分成的模式刺激渠道商发展和维系用户。除整合自有资源外,部分虚拟运营商依托通信服务,探索与其他企业跨界合作,虚拟运营商有效提升了创新的深度。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尽管目前虚拟运营商赚钱效应尚未显现,不少虚商老总在谈及这些年对于虚拟运营的投入时都有些心疼,但是“钱”景重要,前景更重要。既然他们敢于涉足通信领域,敢于在亏损的情况下仍然大手笔投入,归根结底看中的还是未来。

  守得云开见月明是一种坚持和永不放弃的积极乐观的精神,意思就是说只有坚持到底的人才能等到拨云见日,云散月明的一天。随着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正式商用,必将给一直在场外观望的充裕资金带来一个定心丸,未来投入虚商的资金将会更加踊跃,虚商的创新空间将进一步加大,并且在5G和万物互联时代有望与基础运营商实现更高层次的竞合。届时,虚拟运营商完全可以凭借机制灵活、市场反应迅速的特点,打造差异化的通信产品,在细分市场赢得用户。用户规模上来之后,以虚商的互联网思维能力,不愁没有“钱”景。

(责编:赵超、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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