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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翻新彩超机 多名负责人获刑

2018年12月01日16:25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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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走私翻新彩超机 多名负责人获刑

北京两公司分别从境外购买翻新的彩色超声波诊断仪共17台,冒充全新医疗器械,在国内市场上进行销售,涉及金额达740余万元。近日,两家公司的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因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均获刑,两家公司也分别被判处罚金。

两公司走私翻新彩超机被查办

2016年10月,北京海关缉私局根据线索,将玛榭赫公司作为重点涉案公司进行前期摸排。2016年11月3日,北京海关缉私局以玛榭赫公司涉嫌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立案侦查,并于同年11月10日6时许在大兴区西红门家中将相关人员抓获。

与此几乎同时,2016年11月3日,北京海关缉私局受理昊天惠合公司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一案,分别将洪某等人抓获。

以全新机名义申报翻新机卖往多地

在玛榭赫公司一案中,北京四中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月至7月间,玛榭赫公司由公司总经理钱某负责玛榭赫公司全面工作和进口业务,法定代表人夏某负责玛榭赫公司财务和协调报关事务,以一般贸易方式从境外公司进口彩色超声波诊断仪11台,并以全新机器的名义向海关虚假申报。该公司进口的11台彩色超声波诊断仪,价值人民币500余万元。经鉴定,这些彩色超声波诊断仪均为翻新机器,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

在昊天惠合公司一案中,昊天惠合公司在进口医疗器械过程中,在明知是翻新机的情况下,仍然借用香港一家公司的名义,先后向境外公司购买6台彩色超声诊断仪,共价值200余万元,后通过昊昌恒业公司等单位将上述彩超仪向北京海关高价报关进口,并伪造原厂标签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再以昊天惠合公司或尚诚怡美公司的名义对外销售,供多家医疗机构使用,获利92万余元。

两公司被处罚金共74万元

四中院审理认为,玛榭赫公司将国家禁止进口的旧医疗设备以全新医疗设备的名义进口,其行为已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

钱某、夏某作为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亦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

昊天惠合公司违反海关法规,其行为已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

四中院对上述两家公司分别判处罚金50万元、24万元。对钱某以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判处夏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昊天惠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洪某被判5年,其余相关人员也分别获刑。

(记者 李铁柱)

(责编:施麟、贺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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