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消委會26日披露,該會日前向工信部提出“手機預置應用軟件應允許消費者自由卸載”等訴求近日收到回應,工信部回應稱,對相關情況正在處理,並已委托專業機構工信部電信研究院對廣東消委會提出的建議進行研究。
今年10月,廣東省消委會攜手全省23家市、區消委會聯名上書國家工信部,代表廣大消費者提出“手機預置應用軟件應允許消費者自由卸載”等訴求。經該會調查結果顯示,95.32%手機存在預置應用軟件,88.91%的預置應用軟件不可卸載。98.60%的消費者認為不合理,不滿意。
廣東省消委會建議,手機生產商將智能手機預置應用軟件與支持手機基本功能的系統軟件分開,且允許用戶自由卸載﹔手機生產商和軟件開發商明確告知消費者預置應用軟件的名稱、性質等重要信息及相應卸載方式﹔加強預置應用軟件市場監管,完善預置軟件檢測標准。
該會表示,該會將加強與國家工信部及相關部門的溝通了解,及時向社會通報最新情況,同時積極爭取利用社會力量推動主管部門、手機生產商和軟件開發商切實保障消費者自由卸載預置軟件的權利,營造和諧有序、健康發展的手機預置軟件市場,維護好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完)